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103的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17年8月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自2014年1月 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现将该项删除。
2、原招标公告中: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5室报名。
现变更为: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5室报名。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127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胡兰望 联系人:方女士 乔先生
电 话:0371-64393928 15981816526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