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尤店乡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罗山县尤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尤店乡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2.2招标编号:HTZB-2017-169号;
2.3建设地点:罗山县尤店乡;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
施工标一标段:李店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标二标段:李湾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三标段:田堂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监理标划分为三个标段:监理一标段:李店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监理服务;监理二标段:李湾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服务; 监理三标段:田堂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须配备不同项目经理或总监及管理机构人员。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的规定,河南省内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视为提供原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标段:持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只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 无在建承诺书及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6、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监理标段: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只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总监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2017年8月3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二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尤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9397369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农科路向西200米万达中心23A20-22室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18538378002
监督单位:罗山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217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