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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2017年市政道路电力基础设施管线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87  发布时间:2017/8/4 19:07:00

一、招标条件

 管城区2017年市政道路电力基础设施管线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基础设施管线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管城区2017年市政道路电力基础设施管线工程设计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3 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豫一路、金岱路、鼎瑞街、豫兴路、豫十路、河西路。路线全长约  13.5  公里。

第二标段:振兴路、振兴东路(渠南路至南四环)、振兴东路(南四环至九冶路)、鼎盛大道、明珠路(豫四路至豫十路)、明月路(豫四路至豫十路)、豫五路、祥瑞路、梦想路、小李庄路、潮河东路、乐山路、九冶路、石化路。路线全长约  27.9  公里。

第三标段:十八里河路、明珠路(豫兴路至南四环)、明月路(宇通路至南四环)、河东路、龙山路、南台路。路线全长约  7.1 公里。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如投标人多个标段中标,只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三个标段均包含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

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6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企业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企业提供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投标企业需提供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

3.6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3.7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

3.8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投标需提交设计方案,不设投标补偿。

四、投标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所示的相关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其中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两份。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2017年 8 月 4 日至2017年 8 月 10 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陇海路交汇处凯旋门C座1712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方式:0371-66838833

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06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