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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关于团结路小学2017年暑期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564  发布时间:2017/8/4 18:26:00

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关于团结路小学2017年暑期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委托,对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2017年暑期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能力的承包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2017年暑期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华区团结路小学院内;

2.3、采购预算:261381.31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采购范围:团结路小学教学楼外消防钢梯,教学楼外墙美化、彩钢屋顶更换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具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持有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针对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

3.5、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6、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页面);

3.7、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应具备安全员、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上述人员证件需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页面);

3.8、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注:谈判单位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人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响应人与之签订;2)、谈判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谈判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证明及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及查询途径或查询电话,提供2017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3)与响应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7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工资单);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有意参与本项目谈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主要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

4.2、报名地点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单位,请于2017年 8月7日至8月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凌云宾馆三楼会议室(凌云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网》和《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37596812

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 系 电 话:15617362125

地       址:平顶山市卫东区茂源街科委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