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范县高码头镇扶贫产业基地项目己由范扶贫组【2017】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范县高码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范县高码头镇扶贫产业基地项目;
2.2建设地点:范县高码头镇牛楼村和葛口村;
2.3项目概况:新建46座温室大棚、塑料大棚及配套设施;
2.4项目总投资:约952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牛楼11座温室大棚和6座塑料大棚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牛楼11座塑料大棚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牛楼8座塑料大棚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第四标段:葛口10座塑料大棚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第五标段:辅助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工期:施工段标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第一标段到第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为准);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为准及截图);
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必须专业对口,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以上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为准);
6、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7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5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施工标段:第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为准);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为准);
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必须专业对口,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以上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为准)
6、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7、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5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承诺:承接本项目后所有税费在范县税务机关缴纳。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标段到第五标段投标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法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报名。
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持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建承诺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必须专业对口,从业资格证,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企业
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5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其中验收报告至少盖有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公章);《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核磁为准,同时留存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必须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或书夹形式),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电话。
4.2、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报名;
4.3、报名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贰万元/标段;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高码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138392502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639321501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