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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洛阳市支队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浏览量:1748  发布时间:2017/8/4 11:21:00

1、招标条件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武警洛阳市支队委托,就武警洛阳市支队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武警洛阳市支队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 2017-ZB-001;

2.3资金来源: 支队自筹;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项目概况: 电动巡逻车3辆;

2.6预算金额: 24万元;

2.7供 货 期: 30日历天;

2.8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9政府采购政策:优先向中小微企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范围包含电动类车辆的生产或销售;

3.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4报名单位可以是生产厂商,或具有生产厂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单位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厂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5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08月04日至2017年08月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 至18: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美茵街建业左岸国际B座9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2014年1月1日以来);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料。

4.3以上所有证件报名时须验证原件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二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二套(存档)。

4.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洛阳市美茵街建业左岸国际B座908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洛阳支队综合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洛阳市支队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3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杨先生

电    话:15237996083、13592059013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美茵街建业左岸国际B座908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5081777

邮箱:hnhyly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