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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与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量:3370  发布时间:2017/8/4 9:27:00
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其郑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与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与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637 采购预算:10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期:1年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品目 数量 单位 大气污染治理 1 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注: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3、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提供2017年4月、5月、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相关材料; 4、投标近3年内(2014、2015、2016,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方职责。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4 日至2017年 8月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 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近3年内(2014、2015、2016,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相关信用记录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8月 24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24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71号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 0371-671892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371-53305688 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投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各方分工如下 。 2、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各成员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本项目招标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代表联合体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 (单位名称)负责提交。 6、如果本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经济赔偿。 8、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投标报名时送招标机构1份,随投标文件正本装订1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签章确认。 2. 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