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盘锦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
2.2、招标编号:HLZB-2017311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2.4、建设地点:濮阳县石化路以南、盘锦路以西、站前路以北;
2.5、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约3亿元;政府投资;
2.6、工 期:第一标段:20日历天;
第二标段: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工程勘察(现场勘察工作、室内实验、资料整理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工作内容);施工图等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批复等、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
第二标段: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类似业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勘察、设计各提供至少一份,不可为同一项目);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类似业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5.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8 月 7 日 - 8 月 16 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1 日上午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3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8539379026
招标代理单位: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5518512005
2017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