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ZB-2017-1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2017年新建供热管网工程施工、监理【2017】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2017年新建供热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开发区
2.3项目概况:九州路东段支线改造及延伸、渤海路、松江路支线新建工程。
一标段:施工标段
二标段:监理标段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监理:该项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过程的全过程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5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GB2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的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DN700以上管网,工程合同金额500万以上)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信誉要求: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企业应提供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企业信用报告》;近三年(2014年-2016年度)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省级荣誉起);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和拟投入建造师。)
3.2 监理标段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监须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与授权委托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8 月 3 日 - 2017年 8 月 10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附件二:图纸 附件三:清单】。
4.2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文件费用(如不按时交纳文件费用,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先生
电 话: 0392-69951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92-6861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