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就灵宝市第四实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四实验小学设备采购项目;2.2项目编号:灵公资采(2017)66号;灵财采购(2017)54号;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交货期: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招标内容:灵宝市第四实验小学所需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2.8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家具用具;
二标段:常态化录播教室;
三标段:校园广播、安防、音响;
四标段:办公空调;
五标段:灶具、炊具设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所投产品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3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5 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7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西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兴达灵宝项目部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2014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为准)。
注:1.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
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西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兴达灵宝项目部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5.2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均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6、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6.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6.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930 1001 6000 00194
开户银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6.4、递交形式: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缴纳
6.5、其他注意事项
6.5.1、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及标段名称
6.5.2、缴纳保证金后,应凭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10时:00分;
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黄金大厦12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5258685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三楼
灵宝项目部地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项目部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西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8—8863810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