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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政府回购公租房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815  发布时间:2017/8/3 10:30:0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就宜阳县政府回购公租房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宜阳县政府回购公租房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编号:宜工交【2017】78号。

二、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960500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宜阳县政府回购公租房室内装饰工程,宜阳县保障性住房锦山福地公租房5#、6#、11#楼室内装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2建设地点:宜阳县香鹿山镇房锦山福地公租房;

3.3工期:一个月;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一年以上(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

4.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4.5投标人须提供近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6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4.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4.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10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下午18:00。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yyggzyjyzx.com)点击“投标人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8937376)。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下午15:30;

八、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十、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宜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文化北路20号

联 系 人:亓爱国

电    话:0379-68822805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茹国庆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二、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