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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禹王台区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浏览量:1644  发布时间:2017/8/3 11:06:00
1、招标条件 开封市禹王台区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已由豫水农【2017】29号及汴水文【2017】1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开封市城区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Y-5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2017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境内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的全部施工。 2.4投资总额:约3000万元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8标段划分: Y-5标段:低压地埋电缆工程(禹王台区项目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2014、2015、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Y-5标段:低压地埋电缆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所投电缆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26/35KV及以上电缆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 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货物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本标段招标接受符合前款4条规定的施工企业和生产厂家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且明确确定施工企业为项目牵头人,不接受超出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向代理机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1份,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报名。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 3日至2017年8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 室 17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需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3开标现场要求项目经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报名结束后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4.6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1)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报名至开标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2月份之后连续半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7)投标单位不得伪造、冒用资质和业绩,一经发现将记入黑名单,并追究责任。 (8).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现场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2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另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城区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371-22859115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18739982593 行政监督:开封市水利局 电 话:0371-23853211、0371-23878529 纪检监督:开封市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0371-2385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