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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造价咨询工作项目废标后重招招标公告

浏览量:2156  发布时间:2017/6/6 18:31:00

受采购人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造价咨询工作项目废标后重招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造价咨询工作项目废标后重招  

项目编号:ZDZB-2017-0525-CZ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名称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A  

大数据中心造价咨询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  

19.0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甲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缴纳证明)。  

3、承诺造价咨询服务取费不高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的85%。  

4、承诺属造价咨询企业责任给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要接受相应罚责。  

5、承诺遵守保密要求,如造成失泄密问题发生,应无条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1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2、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询价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询价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88113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           

邮    编: 450003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1-66020185  66028587            

传    真: 0371-66028583                            

监 督 :河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刁先生  

电    话:0371-6588239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具体要求  

2、购买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