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符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祥符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招标编号:XFGK2017061 2.3建设地点:祥符区境内2.4投资额:2133.312739万元2.5计划工期: 第一至第十二标段:90日历天 第十三至第十五标段:3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沟渠治理; 第二标段:渠系建筑物; 第三标段:新打机电井; 第四标段:水泥路(一); 第五标段:水泥路(二); 第六标段:水泥路(三); 第七标段:水泥路(四); 第八标段:水泥路(五); 第九标段:节水灌溉(一); 第十标段:节水灌溉(二); 第十一标段:节水灌溉(三); 第十二标段:高压台区工程; 第十三标段:低压地埋线路; 第十四标段:机电井配套安装; 第十五标段:植树; 第十六标段:监理。2.7招标范围: 第一至第十二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第十三、第十四标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第十五标段:苗木采购及种植 第十六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2.8项目规模: 第一标段: 33.9千米 第二标段: 104座 第三标段: 225眼 第四标段:2060米 第五标段:3705米 第六标段:3705米 第七标段:3705米 第八标段:3705米 第九标段:6000亩 第十标段:6000亩 第十一标段:5000亩 第十二标段:18台区 第十三标段:130千米 第十四标段:225套 第十五标段:5.5万株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一、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查询方式,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员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凿井三级或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员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查询方式,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员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九、第十、第十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查询方式,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员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十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查询方式,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员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十三标段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质检报告(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且具有安装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十四标段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经营范围中需包含“自动化控制设备及玻璃钢制品生产销售与安装”字样,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质检报告(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且具有安装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十五标段投标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第十六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或者水利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或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月3日至2017年 8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否则不予受理。。4.2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第三标段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查看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4.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图纸另售,售后不退。4.5每个投标人只能报名一个标段。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开标时要求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第三标段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政府院内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126664359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2338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