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特型靶机及配套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我部委托,就武警河南省总队特型靶机及配套训练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特型靶机及配套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J-2017-1603-A031号,招标人为武警河南省总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武警河南省总队;
2.2采购范围:特型靶机及配套训练器材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有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参数);
2.3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生产商或销售商,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为准);
3.4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有产品质检报告书,具有合格的产品合格证书;
3.5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安保标准;
3.6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7 年 8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开户许可证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7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武警河南总队综合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武警物资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警河南省总队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56号
联 系 人: 军需物资处 杨助理
联系电话: 0371-55908337
代 理 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 系 人: 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 0371-60926170
电子信箱: longhuadl@163.com
监 督 人: 纪律检查处 祁干事
联系电话: 0371-56122702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