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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市农业局关于2016年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94  发布时间:2017/8/2 17:20:0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舞钢市农业局委托,现就2016年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16年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7】第11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粮食干燥机、圆筒初清筛、提升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100万元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2.4、标段划分及内容:本次招标分为A.B两个包进行采购 A包主要采购内容:粮食干燥机2台(一拖二,含热风炉); B包主要采购内容:粮食干燥机2台(一拖二,含热风炉)、圆筒初清筛、提升机设备各1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4、供应商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时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人); 3.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到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舞钢市农业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7281667 地 址:舞钢市朝阳路与市场街交叉口路东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6166898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西段平安怡园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