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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关于伊滨区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623  发布时间:2017/8/2 16:41:00

采购编号:伊滨采购【2017】21号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委托,就伊滨区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名称:伊滨区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伊滨采购【2017】21号。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约44.3万。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2 服务周期:90日历天。

4.3 质量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文本、图件及数据库成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4.4 采购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304号)的要求,完成伊滨区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4.5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5.2 法定代表人本人谈判时,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3 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4 供应商应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证书执业范围为全国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A级资信证书,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5.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6 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7 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08月03日至2017年08月03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谈判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8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谈判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5.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以上内容涉及到的证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六、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办法:

7.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08月03日至2017年08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报名。

7.2 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A级资信证书。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谈判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7.3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7.4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上午9:30分。

九、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起3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

地  址:伊滨区管委会大楼胖伊滨大酒店5楼

联系人:张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66086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6室

联系人:杨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j3602)

电  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