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轻工业学院委托,就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医院医疗及办公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本次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医院医疗及办公设备项目
2.2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 1249号
2.3 交货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 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交付验收
2.6 采购内容:医疗、办公等相关设备
2.7 预算金额:48万元
3.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 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3.3 具有2016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凭证(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份社保及纳税缴费证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鑫泉大厦4楼405室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1)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供货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开具日期需要是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凭证(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份社保及纳税缴费证明);
(6)信用查询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2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应本项目所属行业) 。
4.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 8 月 2日至2017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7日下午 15:3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鑫泉大厦4楼403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轻工业学院
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0371-63556617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园田路交叉口北200米鑫泉商务4楼
联系电话:0371-53373125
2017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