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南阳市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小型钩臂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执法电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743  发布时间:2017/8/2 11:14:00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小型钩臂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执法电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

1.项目名称:南阳市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小型钩臂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执法电动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HHJZ2017-8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 小型钩臂式垃圾车3台,配套垃圾箱30个,执法电动车(四座全封闭1辆,四座敞篷式3辆,六座全封闭1辆,四座带后货斗1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一年免费质保,一年免费上门服务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

一标段: 小型钩臂式垃圾车3台,配套垃圾箱30个

二标段: 执法电动车(四座全封闭1辆,四座敞篷式3辆,六座全封闭1辆,四座带后货斗1辆)

采购预算:一标段:40.5万元

              二标段:32.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其经营范围符合该项目的采购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警务用车相关检验报告。

4.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相关试验报告;

5. 生产厂家须通过ISO14001、OHSAS28(18)001体系认证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7.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9.投标人需提2017年1-6月份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日至 2017年8月4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西侧)报名。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警务用车相关检验报告。

6.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相关试验报告;

7. 生产厂家须通过ISO14001、OHSAS28(18)001体系认证;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9.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10.2017年1-6月份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8 日下午3点半。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阳油田官庄工区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2090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院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539998     

日期: 2017年8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