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林业局国有林场龙口公益林管护站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辉县市林业局的委托,对辉县市林业局国有林场龙口公益林管护站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辉县市林业局国有林场龙口公益林管护站工程
1.2项目编号:辉交建2017DTP015号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建设地点:辉县市龙口公益林区;
2.2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进场施工条件:具备;
2.8市场预测价:<319828.74元
3、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谈判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将被否决。
4、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4.1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 日至2017年8月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4.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200元/套(售后不退)。
4.5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8月11日9时00分;
4.6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第1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将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辉县市林业局
联系人:丁新
联系电话:15560159088
地址:辉县市和谐路108号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霍文慧
联系电话:13084210705
地址:新乡市向阳路与振中路交叉口新尚国际1102室
2017年 8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