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JTZB-2017-0729
批复编号:SFCG2017072800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服务时间要求:2017年10月31日前结束
采购预算:5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
保证金:5万元
招标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联系人(电话):朱先生139392661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粮食局一楼西
联系人(电话):吴先生15839211852
0392-2133881
电子邮箱:hbjtzb@126.com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人(电话): 0392-3221359
1.供应商选定数量
本次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经过专家评委审查,选取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1家(选取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最长服务期限可延长至三年)。
1.供应商服务方式:按照鹤示范环攻坚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履行全部义务和权力。
2.、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服务项目基本需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公告前在鹤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在鹤壁市境内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和售后服务网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无违法行为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发布产品。
6.2.供应商需提供所投《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设备(燃气灶/壁挂炉/电炊具/电采暖炉等产品)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证明(在有效承保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供应商需提供所经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发布产品制造商的ISO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供应商所投燃气用具、电炊具、电采暖《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等产品及配套设备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查询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6.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本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7.有足够的垫付资金能力(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开标前的资金资信证明50万元及以上数额)。
7.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2日 - 2017年8月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文件费用(如不按时交纳文件费用,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 9时00分截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1.保证金必须在提前两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4024 9700 2016
财务室电话:0392-3362010
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退还保证金须知
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3.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3.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其他说明:
1.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