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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魏邱乡、马庄乡、小潭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室外工程建设项目

浏览量:1644  发布时间:2017/8/1 18:09:00
延津县魏邱乡、马庄乡、小潭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室外工程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魏邱乡、马庄乡、小潭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室外工程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27号 三、变更内容 原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现更改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特别提醒: (1)无论投标人投报几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2)无论投标人投报几个标段,只能投报同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3)若一个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按照投报标段先后顺序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原文件中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3日9:30整(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3日9:00整(北京时间) 原文件中 招标人: 延津县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 延津县县后街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3849368910 现改为 招标人: 延津县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 延津县县后街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13569811339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津县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 延津县县后街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13569811339 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18738520923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