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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辖营业网点屏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944  发布时间:2025/9/29 20:57:00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辖营业网点屏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辖营业网点屏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辖营业网点屏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03-06-04A-2025-D-F-E26030

2.3 招标内容: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度全辖营业网点屏显项目(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范围:LED、LCD显示屏。(包含产品安装、调试、培训、验机、技术服务和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售后服务等)。

2.5 中标(入围)数量:3家。

2.6 入围供应商供货区域及使用规则:

第一名和第二名入围供应商服务区域一:郑州、安阳、三门峡、驻马店、周口、济源;

第二名和第三名入围供应商服务区域二:开封、新乡、焦作、鹤壁、濮阳、商丘;

第一名和第三名入围供应商服务区域三: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南阳、信阳。

2.7 交货期限:供应商在收到工商银行使用单位发货通知后7日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由双方协商,到货后安装工期为3天(包含屏显安装调试完工并验收合格)。

2.8 服务期限:最长3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前经招标人审批通过后续签)。

2.9 质保期:自工商银行验收产品合格之日起至少5年(在此基础上可额外承诺质保时间)。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通用条款:

3.1 组织机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09月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承诺函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⑦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款:

3.6 业绩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还需提供2023-2024年所投产品的供货协议合同书和不少于协议合同总金额85%的发票证明材料。(每年度各提供一套,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2)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经销商时,还须提供①2024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制造商连续的授权证明材料;②2023-2024年代理所投产品的供货协议合同书和不少于协议合同总金额85%的发票证明材料。(每年度各提供一套,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③授权期限:投标人需承诺入围服务期内不更换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的授权证明材料中体现授权期限(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备注:如为框架协议无合同总金额,则提供框架协议下金额20万元以上的订单及85%的发票证明材料。

3.7制造商和经销商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同一品牌只允许授权一家单位投标,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服务体系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完备的服务体系,服务范围能覆盖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 生产(服务)规模及能力要求: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时,须具有足够的生产(服务)规模及能力,包括固定的经营场地、生产车间和专业技术队伍、具有全系列产品的供货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生产车间照片、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经销商时,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足够的生产(服务)规模及能力,包括固定的经营场地、生产车间和专业技术队伍、具有全系列产品的供货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附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车间照片、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至少在河南省内有一家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复印件,如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支机构,需补充授权等售后服务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10 知识产权和设备互通要求:①投标人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与该项目商品有关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场景模板涉及工行徽标,必须符合工行规范要求;②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应具备与我行联网平台互联互通的功能(上述两项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系统操作指引可在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伍拾元(¥45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

(6)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仅针对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鑫苑路阳光大厦9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样品

    无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http://www.chengezhao.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工银集采网(https://jc.icbc.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99号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371-6577683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9楼

联 系 人: 王明宝         李淑           刘超                       

电    话:18703995819   19149299287   15093339315        

电子邮件:gcmchnzb@163.com

9.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文件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获取文件的均属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