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正阳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己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正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建设地点:正阳县境内。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6-11标段:90日历天/标段,12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投标质量: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区域及方便施工管理等因素共分为六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6标段:新打60米、100米深机井及井泵、泵罩、地埋管道配套安装调试项目工程;
第7标段:新修4米宽18cm厚混凝土路,15cm厚10%白灰土基层及双侧沟开挖项目工程;
第8标段:新修4米宽18cm厚混凝土路,15cm厚10%白灰土基层及双侧沟开挖项目工程;
第9标段:新修4米宽18cm厚混凝土路,15cm厚10%白灰土基层及双侧沟开挖项目工程;
第10标段:新建全混凝土生产桥项目工程;
第11标段:新建全混凝土生产桥项目工程;
第12标段: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工程监理;
3.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3.1 第6标段:(1)投标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潜水泵、地埋管道的经营及安装施工。(2)投标企业具有凿井三级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机电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本公司注册);(3)企业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并提供企业备案截图;(4)近三年类似业绩。
第7-9标段:(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10-11标段: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含桥梁建设)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不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法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公司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第12标段:(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3)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主要实施公路工程专业的监理单位,并且自2013年以来,连续三年在正阳县交通、国土或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部门的项目实施中承担公路工程监理业务,报名时提供相应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及交通行政主管监督部门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及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3.2 第6-11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注:在本项目的招标中(包含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一个企业最多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企业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中标序号排名在前的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不得重复,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项目经理须提供(不要求具有项目经理的标段不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 报名程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6日至2017年06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 将企业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或总监理工程师证等的复印件,与填写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到一个包装内,封面上注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投到另一个保密箱里(行贿犯罪查询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投标企业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标段(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第6标陆万元,第7、8、9、10、11标伍万元,第12 标段壹万元。投标人应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到账凭证到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5090 7001 1000 00060-0001
或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999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年 6 月 26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投标保证金”。
退还时,授权委托人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09时30分,
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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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6-8909480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7739537676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