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结果公示> 正文

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浏览量:649  发布时间:2025/9/28 20:52:00

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昌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柘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开标、磋商,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QCD-2025-090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范围及内容: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8.租赁车辆交付期:接采购人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车辆交付完毕;

9.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1.采购控制价:288000元/每年;

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9月1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5年9月28日;

磋商地点:商丘市柘城县迎宾大道中段融合宜居三楼;

磋商小组名单:梁亚超、李冬青、宋远涛(采购人代表);

、成交情况:

成交人:商丘市捷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街道民主路与金桥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158号;

成交价:2304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零肆佰元整;

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

名称: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租赁车辆交付期:接采购人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车辆交付完毕。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河南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对磋商文件格式“(三)技术偏离表”,填写内容不全,按照磋商文件第6.3.7(2)条的要求,做废标处理;未通过形式性评审。

六、供应商得分情况:

1、供应商:商丘市捷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7.67分;

2、供应商:河南安诚腾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65.77分;

3、供应商:河南瑞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62.53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1750元。

、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本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柘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西段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0370-7272008

代理机构:商丘昌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雪苑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98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19838569959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