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229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机房建设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机房基础装饰装修(包含新机房和电池间)、机房模块化群组系统、机房电气配置工程(包含新、老机房和电池间)、精密空调系统与机房新风机(包含新机房和电池间空调)、机房综合布线弱电系统(包含新、老机房和电池间)、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包含新机房和电池间防雷)、机房及电池间气体灭火系统(包含新、老机房和电池间)、机房综合物联网监控和集控管理系统(包含新、老机房和电池间)、旧机房部分设备搬迁和新机房三年上门维护。
2、招标范围: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的所有内容。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不少于三年。
6、预算金额:约25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
4、投标人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则取消投标资格(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站进行注册,并按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与东风东路廉政大厦5楼)CA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购买文件;
3、 文件费用,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是)
(2)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是)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85305708
联系地址:郑州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邮政编码:450000
九、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媒介发布。
2017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