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之日计算)。原招标文件及2017年7月28日发布的变更通知内容与本变更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变更通知为准。
2、施工招标文件第20页第6项定标由原来“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每标段向招标人推荐出1至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是2个或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投标报价高的标段”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每标段向招标人推荐出1至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按标段顺序,把排名靠前得的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施工招标文件第20页的由原来的“B=在招标人招标控制价100%~95%(含100%、95%)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合理性评审投标人的为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修改为“B=在招标人招标控制价100%~93%(含100%、93%)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合理性评审投标人的为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原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