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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合村并城柳林安置区(龙源嘉苑)项目地块一和地块二小区地上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浏览量:2063  发布时间:2017/6/6 16:3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合村并城柳林安置区(龙源嘉苑)项目地块一和地块二小区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已获得招标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合村并城柳林安置区(龙源嘉苑)项目地块一和地块二小区地上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2.2招标编号:XCZB23-1706003  

2.3项目规模:郑东新区合村并城柳林安置区(龙源嘉苑)项目地块一和地块二小区地上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包括:小区平面图、公告栏、各种指示牌、温馨提示牌、禁鸣现行牌、广角镜、楼层牌、单元牌、户号等内容。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八街西、龙北三路北和中州大道东、龙湖外环路西。                                                                                                                                                                           

2.5招标范围:郑东新区合村并城柳林安置区(龙源嘉苑)项目地块一和地块二小区地上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招标内容,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等内容;须从事标识行业两年及以上(截止到现场报名日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4年5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在建工程提供合同和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自2014年5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 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信用中国: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    

3.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要求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单;  

4.1.2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4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1.5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7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800/6717161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资料费用,另行通知;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 郑工 徐工  

电    话:0371-63976573/6397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