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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消防支队廉政基地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539  发布时间:2017/8/1 10:46:00

招标编号:WX2017-1281-ZS4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消防支队廉政基地装饰装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准。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消防支队廉政基地装饰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消防支队廉政基地

2.3投资金额:总投资约97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    期:45日历天

2.7保 修 期:2年

2.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响应招标需提供的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地恩地镁大厦1603A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8001902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3392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