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九龙明渠桥梁(花溪桥)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采购方式,现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次竞谈。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九龙明渠桥梁(花溪桥)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郑经采谈判(2017YXDL)188号
2.2项目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2.3项目概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金沙大街-万三公路)是经开区承诺的民生实事工程,道路全长2494m,目前项目三水工程已完工,九龙明渠桥梁(花溪桥)位于航海东路K6+030处,设计采用双孔5*2.5米箱涵。
2.3.1采购范围及内容:九龙明渠桥梁(花溪桥)位于航海东路K6+030处,由于九龙明渠方案确定较晚,因此原航海东路(金沙大街-万三公路)段未包含花溪桥。因此,为保证顺利通车,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承担九龙明渠桥梁(花溪桥)施工总承包及验收、质保工作。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概算约330万元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
3.1 谈判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及谈判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谈判申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报名及谈判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201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单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及谈判时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单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谈判申请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工程施工业绩合同(以合同时间签定为准),报名及谈判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5其他要求:
3.5.1 参与本次竞谈的申请人,需提供公告发布后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等。
3.5.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及谈判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及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7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请按“三、谈判人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等资料前来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注:(1)报名时原件提供要求:1)单位业绩合同;2)单位财务审计报告、税收和社保证明;3)项目经理相关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以上列明的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核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案。未列明的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谈判申请人领取谈判文件后需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得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报价所需资料,如因不了解现场条件而产生的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及报价偏差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
3.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 31日~2017年 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中华大厦19楼1918房间)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址: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中华大厦16楼1601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8月7 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7年 8月 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6楼16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办公区院内
联系人:贾文涛
联系电话: 0371-6678555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韦玉军 周圆芳 沈政 位小坤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2017年7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