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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气体净化、醋酸及公用工程界区设备维保项目招标报名公告

浏览量:2093  发布时间:2017/6/6 16:48:00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气体净化、醋酸及公用工程界区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气体净化、醋酸及公用工程界区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气体净化、醋酸及公用工程界区  

设备维保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  

2.3 维保期限:两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维修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化工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目前没有承接其它项目承诺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大型化工装置维保业绩合同1份;   

3.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科金座812室)   

五、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目前没有承接其它项目承诺书。   

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6、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大型化工装置维保业绩合同1份。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营业执照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做强制性要求),留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371-65921092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科金座812室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