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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的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3241  发布时间:2017/7/31 18:27:00

关于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的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因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失败,现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ZTLYZB2017-0126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2017】2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约300000.00元

四、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改造项目,建筑层数为2层。

   2、建设地点:洛阳市。

   3、工    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响应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近半年真实有效的连续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响应人须提供公告期间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6、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查询时间期限为2014年 07 月 31 日至2017年07月 31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响应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七、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承诺和社保证明);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

5、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方支付,代理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九、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07月31日-2017年 08 月0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6号楼2817室。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十、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2017年08月04日上午10:00分整。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6号楼2808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 标 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局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982650

地    址:龙门石窟东北服务区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6号楼2817室

         联 系 人:楚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作证编号Lyszfcg2103)

         电    话:0379-65506876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6号楼2817室

         邮    箱:567612808@qq.com

十五、响应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