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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南岗刘村合村并城一期安置区建设项目安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845  发布时间:2017/7/31 18:3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南岗刘村合村并城一期安置区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用地面积为48210.1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4932.97平方米,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杏园路以东、芦庄路以南、南岗路以西、豫一路以北。

2.2 工程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南岗刘村合村并城一期安置区建设项目安防系统工程。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壹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境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专业施工服务队伍。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中心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

3.6 投标人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公章,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07月31日至 2017 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4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4.5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6 相关信誉材料。

注:报名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同时参照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材料需查看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委托书为原件),第4.2项中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如带二维码则不需携带原件,以二维码查询信息为准。

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文件售价1000元/本。

5.2 获取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66307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刘女士

电  话:0371-56272271    0371-86688490

 

 

郑州市二七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