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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PPP项目、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1869  发布时间:2017/7/31 17:10:00

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PPP项目、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PPP项目、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PPP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以三政文【2017】59号文《关于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和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三门峡境)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项目授权主体是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条件

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PPP项目、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PPP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三公资建(2017)149号。

(3)项目规模:

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起于灵宝西闫乡,接连霍高速公路,往东南经灵宝城区城市规划西侧、南侧边缘,在川口乡接三淅高速公路至项目终点,项目全长约27.43KM;

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PPP项目起点位于栾川城区东北庙子镇,设置两河口枢纽与嵩栾高速相接,往西经栾川城区、赤土店镇、陶湾镇、叫河镇出栾川境,进入卢氏境后经汤河乡,在卢氏城区南侧设置马家凹枢纽接三淅高速至本项目终点,项目全长约74.61 KM,其中,本次拟招标项目为三门峡市境段,建设里程约23.68KM;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栾川段PPP项目起点位于渑池县城区东,接连霍高速公路、渑垣高速终点并设置张沟枢纽,往南经洛宁,终点在栾川潭头镇接嵩栾高速,项目全长约100.11KM,其中,本次拟招标项目为三门峡市境段,建设里程约17.1 KM。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4.3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20%,约6.86亿元(其中,政府方出资0亿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0%;投资人出资约6.86亿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00%),其余资金占总投资比例80%,约27.44亿元。其中征地拆迁相关费用约4.6亿元、建设补助资金为批复总概算(不含征地拆迁费用)的20%,自2019年开始分30年支付给项目公司,建设期到位资金约0.4亿元,剩余建设资金约22.44亿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或申请银行贷款(以批复的概算为准);

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89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20%,约9.18亿元(其中,政府方出资0亿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0%;投资人出资约9.18亿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00%),其余资金占总投资比例80%,约36.71亿元。其中征地拆迁相关费用约1.72亿元、建设补助资金为批复总概算(不含征地拆迁费用)的20%,自2019年开始分30年支付给项目公司,建设期到位资金约0.59亿元,剩余建设资金约34.4亿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或申请银行贷款(以批复的概算为准);

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01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20%,约3.6亿元(其中,政府方出资0亿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0%;投资人出资约3.6亿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00%),其余资金占总投资比例80%,约14.41亿元。其中征地拆迁相关费用约2.7亿元、建设补助资金为批复总概算(不含征地拆迁费用)的20%,自2019年开始分30年支付给项目公司,建设期到位资金约0.2亿元,剩余建设资金约11.51亿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或申请银行贷款(以批复的概算为准)。

(5)项目地点:三门峡市境内。

2、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

二标段: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PPP项目;

三标段: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PPP项目。

(2)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为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

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PPP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

三标段招标范围:为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PPP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

(3)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4)特许经营期:建设期以河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运营期(含收费期)暂定40年(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回报率低,为增强投资信心、实现合理回报,待收费期满后,结合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投入和经营收入等情况,对项目收益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依法办理延长收费年限事宜;收费期自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

(5)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

(6)其他采购需求:无。

3、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

(1)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为300亿元以上,净资产额为50亿元以上。

3、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35%。

4、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财政厅、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三门峡市财政局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及方式: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自行查询。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申请人应具备下述资质和能力要求:

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近五年内(近五年指201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参与承接过一项建设合同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的类似交通(指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投资、建设项目(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投资)合同或PPP合作协议或PPP项目投资协议);

(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应满足第三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款、第2款第(1)项、第4款规定,联合体牵头人总资产、净资产和投融资能力应满足第三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款第(2)项、第3款规定,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申请人的相应资格条件第三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5款第(1)项要求并自行完成施工工作(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②牵头人及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③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及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与投标的,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规定。

(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总资产、净资产和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牵头人总资产、净资产和投融资能力确定,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申请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四. 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投资人的数量。

五. 政府采购政策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六.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合作大厦B座20楼)报名;

2、报名携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申请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需提供);

(5)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

(6)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

(7)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8)申请人企业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9)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10)针对第三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条款要求的相关资料及“信用中国”网站的相关信息查询页;

(11)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审验原件,所有资料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下午17:00;

(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电话):0398-2608915

 

招 标 人: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东路与茅津南路交叉口西

联 系 人:耿先生

电    话:0398-28176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合作大厦B座20楼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 话:0371-86592395、18695892997

附件1: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PPP项目、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PPP项目投资人招标报名登记表

2017年7月31日

附件1: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PPP项目、栾川至卢氏高速(三门峡境)PPP项目、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栾川段(三门峡境)PPP项目   标段

投标报名登记表

填表时间: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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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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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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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报名填表说明:1、公司总部不在郑州,但郑州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需写明分公司(办事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2、本登记表可根据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如某项不适用,在表格空白处划斜杠。

3、业绩统计表部分,必须提供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验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