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数字文化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淮滨县数字文化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已由淮滨县财政局以淮财公开招标【2017】04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淮滨县数字文化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17】043号;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淮滨文化云平台建设、文化数字资源、机房建设等,具体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
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供货方式:免费运送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8交货期限:自签订供货合同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
3.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3.4投标人须提供文化云平台建设软件厂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唯一授权函指由厂商总部参加或全权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企业投标);
3.5本项目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在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过期不候。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文化云平台建设软件厂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期内)
注:1、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不按要求装订的报名资料不予接纳。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13513762995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8211723222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