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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县城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31  发布时间:2017/7/31 16:54:00

息县县城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县城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息县县城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息县县城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安装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714号;

   2.3 工程地点:息县县城;

2.4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通过相关验收并且移交给使用单位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五楼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项目经理近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无效,社保证明中需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国家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1、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1套装订的加盖公章整理成册的复印件,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以上人员投标时应与报名时一致。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03768026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8503761206

 

监督单位: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电   话:0376-593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