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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城区道路建设工程(鹤山街、凤凰街)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675  发布时间:2017/7/31 15:46:00
鹤壁市鹤山区城区道路建设工程(鹤山街、凤凰街)施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鹤壁市鹤山区城区道路建设工程(鹤山街、凤凰街)施工,已经鹤发改投资【2017】 1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齐越工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鹤山区城区道路建设工程(鹤山街、凤凰街) 2.2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 2.3估算投资:1490万元(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鹤山街改造道路全长2.1公里;新建风凰街道路1.2公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等);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10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职务。若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500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 (6)财务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7月 31 日—2017 年 8月 15 日在本招标公告期间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附件 1:招标文件;附件 2:施工图纸;附件 3:清单;】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8月 23日上午 09 时 00分 ;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第 三 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8. 招 标 人:鹤山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2-6878770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262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