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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浏览量:1622  发布时间:2017/7/31 15:56:00

本采购项目为南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批编号为:宛财采购273-2号,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南阳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YZJXJ2017- 44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看守所医疗设备一批(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部分)

四、预算金额:19.09万元 

五、询价通知书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室(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4日  下午15: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  下午15:00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4日  下午15:00

    开标地点: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近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78718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