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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广告喷绘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490  发布时间:2017/7/31 15:08:00

驿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广告喷绘制作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HJ[2017]0731-3

一、招标条件

河南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驿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驿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广告喷绘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驿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广告喷绘制作安装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工期: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具有广告或喷绘或广告标识牌制作等经营范围。

3.3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且无不良记录,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31 日—2017年 8 月 4 日(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4.2标书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置地华庭F2座9层报名,联系电话:0396-3697788;

4.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诚信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及所有证件全本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驿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0396-2586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6-3697788          

                                          2017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