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机械式停车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比选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现委托河南熙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与本次比选。
1.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机械式停车设备维护保养
1.2 项目编号:XCZXDL-2025106
1.3 项目概况:现有2016年建设,2017年投入使用的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液压钢丝绳式机械式车位)A、B、C三个区,均为五层,每个区36个车位,共计108个车位,容车尺寸为:其他层≤5000×1850×1550×2000(车长mm×车宽mm×车高mm×质量kg);一/五层≤5000×1850×2050×2000(车长mm×车宽mm×车高mm×质量kg)。2025年1月已通过河南省特种设备研究院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年检报告。
1.4 服务内容: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机械式停车设备维护保养,详见比选文件。
1.5 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院内。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比选包划分:1个比选包。
1.8 服务期限:两年(2025年10月8日—2027年10月7日)。
1.9 最高限价:肆拾肆万元(¥440000)。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相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相关】。
2.2 财务及纳税社保要求:
(1)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开户行的资信证明);
(2)参选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或银行对账单均可)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选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3 参选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人员要求:专职驻场维保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操作证,并提供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5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8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2.9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 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2:00,14:30至18:00。
3.2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秦岭路与洛河路交叉口巨正大厦A座2206室。
3.3 方式:现场领取。携带以下资料: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售价:300元/套。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6楼1606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联系人:王主任、张小俭
联系电话:0371-67188902、0371-67188972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熙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洛河路交叉口巨正大厦A座2206室
联系人:刘志伟、杜花蕊
联系方式:0371-6328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