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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

浏览量:1594  发布时间:2017/7/31 10:43:00

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项目

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人为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626

2.3 建设地点:该项目地跨郑州市管城区和二七区,中州大道与宇通路交叉口区域。

2.4 项目概况:在中州大道与宇通路交叉口区域新建10KV专用配一座,专用配内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新建10KV箱式变5台,共计负荷1840KVA,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环境协调。

2.5 工程预算:30213782.89元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项目供配电工程土建工程。

① 工程所有排管、顶管、埋管的施工和材料供应,相关工程的协调和赔付。

② 所有电缆井相关土建工程的材料供应和施工。

③ 相关市政等手续办理,直至送电完成。

④ 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

第二标段: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项目供配电工程安装工程。

① 工程电缆的供应、敷设、调试。

② 箱变、高压柜、直流屏、信号箱等高低压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

③ 接地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④ 送电的协调、验收、移交;所有相关手续办理,承担各项相关费用。

⑤ 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个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个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第一、二标段:

投标人业绩要求:企业在2014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第一标段:合同额在150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电力排管工程或包含电力排管的市政工程),第二标段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2014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第一标段:合同额在1500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电力排管工程或包含电力排管的市政工程),第二标段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以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3.6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7其他要求:

3.7.1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2需提供报名企业近三个月以来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31日至 2017 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

4.2 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社保证明(需连续、按时缴纳)、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书;

(4)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所查询的相关企业、股东的网页版信息;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相关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他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出售;

5.3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工人南路16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7182310

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长椿路与梧桐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西区孵化器1号楼12A05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5350271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