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高级中学的委托,对2025年洛宁县高级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洛宁县高级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DZ-2025-019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餐厅经营权对外承包经营,每标段择优选择1家符合餐饮要求的餐饮服务团队承包经营管理,服务对象为学校全体师生,经营范围为早、中、晚餐及学校临时要求用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30元/人/天;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一标段:300-400平方操作间,
二标段:100-140平方操作间;
(6)服务期限:中标供餐企业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经营场所改造并达到运营标准,服务周期涵盖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完整教学年度(约200个实际供餐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6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3号楼3单元25楼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丁 博(组长)、李小光、梁学林、董新艳、徐会杰
五、定标情况: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标段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人:河南膳食汇餐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00(元/人/天)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88号院湖滨苑10幢105号门面房
服务期限:中标供餐企业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经营场所改造并达到运营标准,服务周期涵盖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完整教学年度(约200个实际供餐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
二标段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人:湖南乐米餐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00(元/人/天)
中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1号5栋413室
服务期限:中标供餐企业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经营场所改造并达到运营标准,服务周期涵盖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完整教学年度(约200个实际供餐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
六、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优惠后计取,一标段代理服务费捌万肆仟陆佰元整(¥84600.00元),二标段代理服务费贰万肆仟贰佰元整(¥24200.00元),共计壹拾万零捌仟捌佰元整(¥108800.00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八、其他补充事项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高级中学
地址:洛宁县凤翼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231980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5558808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