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发大厦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中原服务【2014】061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低压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郑发大厦项目(一期)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以北,兴国路以南,站前大道以东,图强路以西区域;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0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92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092.5方米,其中地下两层(63686.88平方米),地上八层(122405.62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126195平方米,地上约84720平方米,地下约41475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合整体工程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所有电力管线、配电箱、配电柜保证通过郑州市供电部门的验收。
2.6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及具体要求:二个标段
标段
招标范围及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
变电站馈线柜至新建专用配之间的电缆采购、安装,线路排管、顶管、电缆井的制作及安装,供电交钥匙工程。
约850万元
二标段
专用配、区域配等配电室内的变压器、配电柜、桥架等全套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组装、安装、调试;以及专用配至区域配间的电缆、桥架的采购、安装、调试,供电交钥匙工程。
约950万元
3.资格要求3.1 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报名企业资质须具备报名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2.1—3.2.3):
3.2.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承修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承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3.2.3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报名企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 业绩要求:
一标段: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高低压配电业绩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发票)。
二标段: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高低压配电业绩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发票)。
3.4 财务要求:报名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 信誉要求:①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②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③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6 报名企业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不得在期间更换项目经理;
3.7 投标单位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申请报名:4.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 报名携带资料:
(1) 单位简介;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一年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7)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 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应的发票);
(9) 针对3.4款要求的承诺和无行贿犯罪调查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其余均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上诉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5日起,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36281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7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固定电话:0371-6098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