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2017年扶贫村饮水安全项目——蔡店乡张沟村项目
浏览量:1561 发布时间:2017/7/31 9:00:00
汝阳县2017年扶贫村饮水安全项目——蔡店乡张沟村项目
招标公告
汝阳县2017年扶贫村饮水安全项目——蔡店乡张沟村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为财政性资金且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汝阳县蔡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县2017年扶贫村饮水安全项目——蔡店乡张沟村项目
2)项目地点:汝阳县蔡店乡张沟村
3)政府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2017】079 号
4)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61号
5)预算金额: 约72.39万元
6)项目概况:
汝阳县2017年扶贫村饮水安全项目——蔡店乡张沟村项目:
浅井1眼、管理房1处、无塔供水器1台、供水管网19420米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工 期: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招标范围:
①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除招标人明确扣除工程外;
②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开具日期应在投标报名开始当日至报名截止日前;
6)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6年7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7)财务报告:提供投标单位2014年、2015年、2016年近三年财务报表(四表一注);
8)完税证明:投标单位提供2017年1月以来的完税资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应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安考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派建造师、委托人、技术负责人2016年7月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证明及社保网站打印的网页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期间,查询内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2、投标单位提供2017年1月以来的完税资料;
3、拟派项目班子(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及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证明及社保网站打印的网页版)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
5、提供投标单位2014年、2015年、2016年近三年财务报表(四表一注);
6、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备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年07月31日-2017年08月04日(08:30—12:00,15:00—18: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汝阳县杜鹃大道);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1日上午09: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汝阳县杜鹃大道)。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汝阳县蔡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1100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113379
2017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