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工程调节阀设备
项目编号:TC170P4QL
变更事项:
原:“投标人报名要求3.3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品牌)应至少有2010年(含)至2015年(含)之间国内600MW及以上机组4份不同电厂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须包含10台及以上调节阀(且至少有用于主给水或凝结水系统等),且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以证明其技术性能安全、经济、先进、可靠。(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合同的复印件要与提供的合同原件一一对应,且合同复印件至少要附有合同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变更为:“投标人应至少有2010年(含)至2015年(含)之间国内600MW及以上机组4份不同机组所投品牌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须包含10台及以上调节阀(且至少有用于主给水或凝结水系统等),且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以证明其技术性能安全、经济、先进、可靠。(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合同的复印件要与提供的合同原件一一对应,且合同复印件至少要附有合同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