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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浏览量:2082  发布时间:2017/6/6 11:28:00

招标编号:ZYXJSGC-2017-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阳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己报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正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建设地点:正阳县寒冻镇台子寺、袁楼、祠堂、史庄、杨庄及袁寨乡梨王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投标质量:合格;  

标段划分:划分为5个标段;  

第十三标段:新打60米、100米深机井及井泵、泵罩、地埋管道配套安装调试项目工程;  

第十四标段:新修4米宽18cm厚混凝土路,15cm厚10%白灰土基层及双侧沟开挖项目工程;  

第十五标段:新修4米宽18cm厚混凝土路,15cm厚10%白灰土基层及双侧沟开挖项目工程;  

第十六标段:新修4.5米宽18cm厚混凝土路,15cm厚碎石基层及双侧沟开挖项目工程;  

第十七标段:坑塘治理、开挖沟渠、植树项目工程。  

3、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3.1第十三标段:(1)投标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潜水泵、地埋管道的经营及安装施工。(2)投标企业具有凿井三级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机电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本公司注册);(3)企业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并提供企业备案截图;(4)近三年类似业绩;  

第十四标段、第十五标段、第十六标段:(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标段:(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苗木产地检验合格证。近三年来农田防护林类业绩(2014、2015、2016年每年各一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的招标(包含一批、二批、三批),一个企业最多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企业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中标序号排名在前的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不得重复,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项目经理须提供(不要求具有项目经理的标段不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报名程序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用信封密封后在报名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及本人的身份证(如有)等的复印件与填写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到另一个包装内,投入保密箱。封面上注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投标企业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4费用:招标文件及图纸费6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报名时交付。  

4.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4.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文件地点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第13标段陆万元,第14——17标段伍万元整/标段。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到账凭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开收据。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16时,退还时,授权委托人持交易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河南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090 7001 1000 00060-0001  

开户行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号:5230 1004 2712 011 9999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或招标编号)第标段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正阳县人民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高先生0396-8909480  

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1352533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