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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采购

浏览量:1789  发布时间:2017/7/28 16:04:00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动车尾气固定式

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政府采购编号:2017-pxczc-1704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并保证监测系统并网运行,具体安装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交货期(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

(3)标段划分情况:1个标段;

(4)设备清单:具体数量和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约250万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提供近三年度(2014、2015、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原件,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投标人所投一体化多谱光源系统、一体化多谱探测系统、视频捕捉车牌抓拍系统和户外安防及监控系统、UPS电源必须具有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投标人所投视频捕捉车牌抓拍系统和户外安防及监控系统须提供公安部授权单位相关检测报告(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授权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以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或查询途径)。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

5.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大写:肆万元 小写:¥40000.00元;

6.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23时59分前;

6.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104221(政府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6.4递交形式: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8.jhtml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7.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7.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7.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9时00分,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2660975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

邮        编:467000

联   系   人:杨彪  张晓华

电        话:0375-4995888   499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