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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2017-2040)》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浏览量:1461  发布时间:2017/7/28 16:11:00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申请《新乡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2017-2040)》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新乡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2017-2040)》,本规划包括三个内容:(1)城乡总体规划:包含城乡体系规划和核心城区规划两部分;(2)空间发展战略研究;(3)专题研究。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0年,平原示范区第一轮总体规划(2010-2030)按照“一县双城”模式编制完成;2016年11月,河南省住建厅印发了《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导则》,按照《导则》要求,本导则实施前已经编制完成的示范区总体规划应依据导则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本次总体规划编制是我区2017年核心工作之一,将明确我区全域空间发展的思路,提出城镇化、生态环境建设、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产业协同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实施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空间布局、体系构建及实施策略。总体规划是引导我区长远发展的行动纲领,对承接新乡、对接郑州具有强有力的引导作用,因此该项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7年6月,《河南省建设中原城市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为落实好《实施方案》,省、市政府分别开展了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正在编制《郑州大都市区空间规划》,新乡市政府为抢抓发展机遇,保持规划理念统一、内容套合,采用单一来源的招标方式确定由中规院继续编制《新乡市郑新融合全域空间发展规划(2017-2030年)》。

根据《实施方案》,我区已被定位为郑州大都市区的新兴增长中心,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为顺应郑新融合发展趋势,找准定位,超前谋划,更好发挥桥头堡作用,亟需正式开展第二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示范区总体规划是《郑州大都市区空间规划》、《新乡市郑新融合全域空间发展规划(2017-2030年)》的下层规划,为保持规划理念统一、规划内容套合、规划项目一致,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方便评审、报批,我们申请《新乡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2017-2040)》继续由中规院进行规划设计,继续由原来的规划团队来承担编制任务。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见附件[点击下载]

公示期限从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373-7553101)、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3-7553079)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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