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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地璞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浏览量:2235  发布时间:2017/6/6 11:5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地璞园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中原房地[2014]038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地璞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郑州市化肥东路西、西站路北;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91950万元,总建筑面积16630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570.17㎡,地下建筑面积53735.23㎡,主要建设内容为1#—8#楼,地下车库及其附属工程;  

2.4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1#—8#楼电梯设备共19部,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100日历天,设备安装期:1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文明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200万元;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梯品牌制造商,或是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且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许可证。投标人须能够满足24小时以内的紧急维修服务。  

3.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许可证,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须能够满足24小时以内的紧急维修服务。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与所投电梯品牌相同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为公告期内有效),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相互控股、参股公司、共有相同股东与存在管理与利益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1909房间)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能够满足24小时以内的紧急维修服务的证明资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5)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  

(6)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为公告期内有效);  

(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其他与投标人资格相关的材料。  

4.3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4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含所有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U盘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在本项目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原出版传媒大厦B1013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1-87528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1909房间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0371-63911059  

电子邮件:hnyx08@126.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17 6010 1548 0000 1876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