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16年度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和2017年基础设施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和2017年基础设施项目
2.2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94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 45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观音寺镇岳口村混凝土道路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辛店镇史庄村混凝土道路建设工程;
第三标段:辛店镇王庄村、黄岗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第四标段:具茨山管委会搬迁社区配套工程;
2.8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三、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第三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凿井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第四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3.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3.5一家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开标时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第一、二、四标段)、项目经理职称证书(第三标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等证件。
2017年7月28日至 2017 年8月7日下午17:00时截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壹万元整;第二标段:壹万元整;
第三标段:壹万元整;第四标段:贰万元整;
标书费:伍佰元整/标段
6.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支付日期: 2017年7月28日至8月7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6.4标书费支付日期: 2017年7月28日至8月7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的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7.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087581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2605777